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汇聚信息 强化督导

发布时间:2020-12-25
——单县扫黑办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决策的重大战略任务,彰显了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这是一场统一思想、坚定决心,瞄准目标、精准打击,重拳整治、除恶务尽的战役,也是一场要坚决打赢、务求全胜的硬仗。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单县扫黑办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春英同志带领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枢作用,汇聚各方信息、强化一线督导,大力推进全县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三年来,全县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掌握扫黑除恶第一手资料。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单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大考题,更是一套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完善社会治理的“综合考卷”,扫黑除恶必须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只有真正掌握社情民意,将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呼声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扫出朗朗乾坤,才能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才能真正暖到广大老百姓的心坎里。苏春英同志百忙之中抽出专门时间,带领扫黑办工作人员通过下村居、进企业、访市场,做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同时汇集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反馈的扫黑除恶各方面信息,结合日常接受群众的线索举报和核查工作,撰写出高质量调研文章《单县扫黑除恶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为全县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扫黑”就要有一把强大的“扫帚”,各级、各部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众人同心,其利断金”。工作中,县扫黑办多次组织召开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会议,研究讨论涉黑恶案件,及时沟通解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出现的问题,统一执法司法尺度,针对重大案件定性分歧等提出指导意见,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单就我县办理的赵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县扫黑办就组织召开“大、小三长会”十余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0多条,为该案成功判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县扫黑办还多次组织召开成员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协调政法机关和其他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工作的衔接配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各项宣传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合民意、护民利、得民心。
       严督实导、奖优罚劣,高标准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专项斗争以来,县扫黑办紧紧抓住督导这把利器,针对各个专项活动,通过调研谋划、动员部署、督促落实等工作,强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开展。紧盯问题清单,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特别是“六清”行动开展以来,县扫黑办多次赴公安部门现场督办“线索清仓”,会同公安机关认真研究群众举报线索,条分缕析,划出重点难点,对症下药,逐个击破,确保提前高质量完成“线索清仓”。针对我县有两名涉黑恶网上逃犯潜逃境外的情况,按照“逃犯清零”要求,务必于9月底之前缉拿归案。扫黑办多次督导调度,会同公安专案组研究抓捕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抓捕措施,于9月初先后将两名逃犯分别从越南、老挝抓获,提前完成“逃犯清零”目标。
       针对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县扫黑办通过狠抓各行业部门“三书一函”的制作和整改,大力推动重点行业整顿。苏春英同志亲自带队到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督导整改14次,推动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发工作建议20余条。扫黑办联系指导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研究制定细化专项整治行业乱象、解决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的具体方案办法,探索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的制度性、机制性措施,逐步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单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了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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