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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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珠案件新闻宣传通稿

发布时间:2020-12-25
       近期,单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


       以周某珠为首的涉黑恶团伙,是我县近期打掉的较为典型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涉案人员多达10人以上,人数较多,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周某珠等人利用自己是单县本地人的优势,插手房地产开发,外地人要在单县搞房地产开发,必须要经其一伙人同意,而且还要从他们手里高利融资。其团伙也具有暴力性特征,以暴力威胁为基础,在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对他人形成心里威慑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周某珠一伙人在单县城区等地形成一定的势力,人员较多,扰乱单县房地产行业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单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周某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判处罚金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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