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夯实扫黑除恶基石

发布时间:2020-12-25
  单县扫黑办 单县县委组织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单县组织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扫黑除恶同组织工作紧密结合,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为我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从严从实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扫黑除恶的关键之举、治本之策,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019年对全县502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倒排出软弱涣散党组织50个并开展集中整顿。2020年坚持镜头不换、力度不减,抓好建章立制和规范运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整顿成果,努力将农村党支部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一是继续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对2019年确定的50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继续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包联“老大难”村,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督导、约谈提醒,激发了动力。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整顿工作组,一村一策,专班推进,通过调整干部、培养后备、谈心谈话、专题培训、化解矛盾和扫黑除恶,实行集中整顿、销号管理。2019年以来,在5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中,调整村级干部79名,其中,村党支部书记22名,其他村“两委”成员57名,培养村“两委”后备干部106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2人,发展党员46名,5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扎实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工作。制定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调整,积极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502个行政村已全部实现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三是召开整顿工作推进会议。4月25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找准工作短板,制定提升措施,持续巩固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成效。四是组织召开“五人碰头会”。联村县级领导对照软弱涣散整顿台账,牵头组织包村乡镇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结对的县级以上机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召开“五人碰头会”,全面梳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情况。把召开党员会议通报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作为5月份党员活动日学习活动内容,全县后进村,及时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四个一”整顿措施和整顿工作情况,共商共议,制定提升措施,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五是组织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调研督导。抽调22个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组成11个调研组,利用2天时间,分别到各组到所督导乡镇(街道)软弱涣散村进行调研核查,实地查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成效,对所督导村逐村总结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情况,逐条点出提升成效,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整顿成效。通过持续推进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六是认真开展“回头看”。组织专门力量,对照《关于2019-2020年开展第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的通知》(鲁组字〔2019〕20号)要求,对第一轮集中整顿涉及的村庄,围绕“四个一”工作机制、软弱涣散形成的原因、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和后期整顿成效等方面,再次进行梳理总结,推动整顿要求落实落地。
       二、大力实施“头雁工程”,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在农村,大力推进“头雁工程”建设,制定《在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中实施“头雁工程”的意见》(单组发〔2019〕4号),建立选拔培养、能力提升、监督管理、激励保障、动态调整“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2018年度评选“头雁”书记44名,2019年度评选“头雁”书记62名,按级别增发相应经济报酬。2020年上半年打造市级“头雁工程”示范点52个,县级“头雁工程”示范点65个,乡镇级“头雁工程”示范点96个,确保品牌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头雁工程”创建,有效提升了村党支部书记为民服务的能力和干事创业热情,激发出乡村振兴活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三、严格把关,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联审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单组通〔2018〕23号)文件要求,规范村干部调整程序,建立村干部调整审查机制。在村干部调整中,严格做到先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管辖范围内开展预审,再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7个县直部门组成的联审组进行复查,防止“不得”、“不宜”人员担任村“两委”干部,防止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确保村“两委”班子的纯洁性。
       四、抓好宣传,严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将扫黑除恶纳入党员活动日必学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依靠组织、依靠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皆知。2019年以来,组织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实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根基的工作方案》等通知,进一步压实扫黑除恶责任,切实提升全县组织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止目前,全县组织部门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10起,其中6起为群众纠纷,已化解处理;4起转交县扫黑办,已完结,均不属涉黑涉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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