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曹县法检两长“同堂” 共办涉恶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0-12-31

       继去年曹县法检两长“同堂”办案之后,今年11月7日,由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某某、江某某、马某某涉恶势力犯罪一案在曹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曹县法院院长李继亮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曹县检察院检察长逯其彦出庭支持公诉。

       曹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沈某某、江某某、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非法阻扰他人经营、非法扣留他人营运车辆,强行索取财物,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属于恶势力犯罪。

       为让该案的审理更加有“质”有“效”,李继亮院长与合议庭人员仔细查阅案卷,研究案情,剖析证据,明确诉争焦点,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把控。整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庭审调查层次分明,诉争焦点针对性强,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获得尊重和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法检两长“同堂”办案,不仅推进了审判权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也彰显了法检两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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