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利刃扫黑 铁拳除恶——牡丹区法院吹响扫黑除恶决战决胜冲锋号

发布时间:2020-12-26
       2020年是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自2018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牡丹区法院一审受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2件25人,审结2件25人;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09人,已审结18件96人,目前仅余涉恶案件一件正在加快办理中。审理了巨野“黑老大”唐某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某恩等寻衅滋事案等涉黑恶案件,通过公开审理、宣判,有力的打击了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声威、强威慑的社会效果,有力维护了辖区内、行业内的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牡丹区法院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强化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一把手”直接责任人责任,积极响应、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聚全院之力,汇全院之智,依法从严从重惩治涉黑恶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区域内的社会稳定。
       二、强化专项工作合力。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密切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监察委、扫黑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态势,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推动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有效衔接;如唐某立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我院提前介入案件,与侦查机关检察院进行沟通协调,为审判的顺利进行做好铺垫。二是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工作,深挖细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强化审判业务技能提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掌握相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提升专业团队业务素质。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进一步精准打击黑恶势力。
       四、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两不误。今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为法院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与挑战,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顺利办结案件是牡丹区法院所面临的难题。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无法提审监所在押人员的情况下,刑事审判团队的法官干警们并没有气馁,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他们不等不靠,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积极与技术部门配合,灵活运用狱所网上远程提讯设备,做到涉黑恶案件优先审理,加班加点开展庭审工作,按下了扫黑除恶的加速键。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牡丹区法院院党组不断加强动员部署,着力提高全体法官干警支持和参与专项斗争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同时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参与庭审旁听,充分发挥多种力量有效监督、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更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目前在上级法院和牡丹区委的统一指导下,牡丹区法院继续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的工作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圆满收官。

来源 | 牡丹区法院
审核 | 任仲建
编辑 | 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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