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开创“凿空之旅”突破全市扫黑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0-12-25
--成武县人民法院“9·25”刑事专案组事迹材料
       2018年11月21日,成武县人民法院遵照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吴某伟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立案。立案当天即确定了以院长张中斌同志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同时抽调三名员额法官、五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共十四名人员组成“9·25”刑事专案组,并集中搬至成武县九女集人民法庭办公。
       当好领头雁,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吴某伟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是菏泽市自建国以来首例涉黑案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成武县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践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职责的一次集中战斗。“9·25”刑事专案组自成立伊始,以院长张中斌同志为首的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坐镇指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研究部署专案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院一盘棋,担当作为攻难关
       吴某伟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涉及被告人多,且涉及罪名及犯罪事实错综复杂,公安机关侦查卷宗达110卷、检察院审查报告电子卷1600多页。如何在短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审判任务,探索并寻找出一条高效率办案思路,对专案组来讲是一次“凿空之旅”,更是对专案组及成武县法院所有人员的一次极大考验。专案组成立当天,合议庭成员就总体工作做出细致安排,合议庭成员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分组搭配负责,以确保人员搭配合理性、任务分配明确性、全局部署准确性,真正达到高效率、高水平、高标准的目的要求。
       “9·25”案犯罪行为多样化、侵犯法益多元化、犯罪组织体系化、所涉罪名复杂化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四要件特征的准确把握无疑是本案的核心要点。如何抽丝剥茧查明事实真相,又能合法保障被告人正当权利,这又是对专案组人员业务水平的一次高标准考验。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专案组人员高质量完成阅卷并初次形成近400页的审理报告,后多次修改完善浓缩至200多页;同时召开由二十四名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两次,形成近300页的庭前笔录,以解决部分程序问题;专案组办案过程中就关键性问题仅集中讨论就达14次,庭审前就相关工作分别向市、县扫黑办进行汇报。在此后的工作中,三天的庭审工作形成近400页的庭审笔录;判决书经10多次的精简修缮,由初稿342页完善到终稿224页。“9·25”专案办理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疑问、每一个步骤,无不体现着专案组人员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臻于至善的高标准要求和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
       谁家无有年长的父母需要照料,谁家无有期盼父母早归的儿郎,但职责在肩,法治青天终须你我来扛。专案组自进驻九女集人民法庭之始,吃住集中在办案地点,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期间张中斌院长未回家与家人团聚一次,牛稳平法官只能用视频的方式与年幼的外孙亲昵,田晓芳法官母亲病重住院未能膝下照料,莫欣欣同志临近婚期未能抽身参与婚礼的准备布置,吕超玉法官、刘文法官、刘慧慈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法警队员轮流值班昼夜不离,当王军生法官、田家升同志手机听筒里传来儿女稚嫩的一声“爸爸”时,都足以暖化办公室里的每一位专案组成员的心。正是每一位专案组成员这种舍己忘我、勇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才保障了“9·25”专案的顺利进展。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2019年1月21日,成武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后果和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公开宣判了吴某伟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结案后,省扫黑办专门向菏泽市发来贺电,面对纷至沓来的贺信和表扬,专案组成员并未沉浸于掌声和喜悦之中,而是继续投身伏案于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通过此案的成功审结,也充分证明了成武县人民法院是一支能够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能打硬仗、胜仗的坚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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