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七项措施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20-12-25
 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项措施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期以来,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制定十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全局遵纪守法意识和作风纪律建设。
       一是严禁参与非法追债讨帐,特别是严禁采用非法扣留、拘禁他人的手段追讨个人和亲朋好友钱款,引导干部职工通过法律手段正规渠道解决,单位可以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
       二是严禁充当任何形式保护伞,城市管理领域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侵占绿地、破坏绿化苗木等违规行为,严禁说情讲情和充当保护伞,强化依法办事。
       三是严禁插手各类工程事务。对各类工程建设,严禁任何干部职工参与承包或插手干预,打造纯洁的工程运行环境。
       四是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对拒不执行、辱骂执法人员或暴力抗法的,通过合法手段处置,严禁限制执法对象人身自由。
       五是严禁指使亲朋好友从事违法活动。严禁通过任何方式教唆、指使亲友通过违法行为获得各类利益。
       六是严禁渣土运输领域管理。与交警、交通、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严格规范管理渣土车,严禁参与或非法干扰渣土运输公司经营活动。
       七是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八是认真处置各类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各类问题,局都要认真查处,涉及局属人员违规的,从严处理。
       通过上述八项措施,全局干部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端正了工作态度,纠正了错误思想,强化了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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