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鄄城县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01

问: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

普/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筑牢扫黑除恶法治后盾,近日,鄄城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及电子显示屏展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帮助群众明晰有组织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概念,引导、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活动现场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30余次,有效增强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鄄城县检察院将把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为共同营造平安鄄城、和谐鄄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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