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菏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25
       7月31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单立新主持会议。市法院院长张正智,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出席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会上,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 张新文

张新文指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多来,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我市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的充分肯定。当前,我市扫黑除恶工作还存在推进力度不够、“六清”行动成效不理想、整体战果不突出、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单立新
 

张新文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握关键环节、聚焦主攻方向,紧盯“六清”行动各项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攻难点,确保“菏泽战役”收官战取得决定性胜利。要在线索核查上再发力,确保线索如期“清仓”;要在追逃力度上再加大,确保逃犯如期“清零”;要在要案办理上再攻坚,确保在办案件如期“清结”;要在“打财断血”上再深化,确保黑财全部“清底”;要在“打伞破网”上再聚焦,确保“保护伞”全部“清除”;要在综合治理上再强化,确保行业问题彻底“清源”;要在机制建设上再完善,确保长效常治取得突破。


市法院院长 张正智


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新建

张新文强调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关键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抓好各项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更加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各成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扫黑除恶职责使命。要强化问题整改,对省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定实措施、限期完成。要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有力举措和显著成效,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策略,提高专项斗争实效和群众满意度。要加强督导考核,市委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强化案件和问题的跟踪督办,凡是“六清”推进不力、不按时达标的,严肃问责追责。


单立新在总结时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和张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和部署上来。要进一步履职尽责、狠抓落实,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攻坚力度,完善案件会商研判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战果不突出的问题、行业问题整改成效不显著的问题,力争在省对专项斗争整体工作考核中争先进位,推动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审核 | 任仲建

 

编辑 | 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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