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定陶区人民检察院-江民

发布时间:2020-12-25

 
       江民,男,29岁,本科学历,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科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民同志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一、因为责任,所以担当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院党组安排,2018年7月,他被抽调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内勤工作。参与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文件3份,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参加案件讨论及工作联席会议2次,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做好上情下达工作。他及时把区扫黑办、市院扫黑办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相关科室,按照省、市、区文件精神,制定了该院线索排查管理规定、扫黑除恶定陶战役“攻坚战”等8份文件。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向区扫黑办、市院扫黑办报送各类材料36篇,各类报表163份,编发信息简报6期,被市院转发4篇。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认真对院党组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扫黑办工作会议等会议材料47份进行归档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认真组织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对2015以来的相关案件进行认真梳理,逐案排查,实行三签字制度。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他先后参与协办涉黑涉恶案件2件,分别是崔某、何某某、黄某寻衅滋事案;刘某某等8人抢劫、敲诈勒索案。全面查找工作漏洞。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认真建立整改台账,汇总整改资料,每月按时报送整改报告。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围绕“严打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主题,利用春节期间人员高度聚集、流动频繁的有利契机,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参与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43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人次。
二、以梦为马,砥砺前行
        有梦想就有目标,有希冀才会奋斗。无论国家、社会还是个人,梦想都是保持生机、激发活力的源泉。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对他而言,谈情怀固然奢侈,但有梦才能前行。使命重在担当,担当需要本领。他深知做好工作离不开修炼各种本领。不断提高“善学”本领。他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专业学习、政策研究,加快知识更新,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积极参加最高检、省院、市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及知识讲座8次。不断提高“善作”本领。他深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无论撰文还是办案,都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做好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不在于做了多少文书,办了多少案子,而是每一个文书都能做到规规矩矩,每一个案子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断提高“善成”本领。干事如同赛跑,“不看起跑看撞线”,能力的提升没有捷径,无论多高强的本领,都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来获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他一如既往发扬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干事创业,以劈波斩浪的勇气投入到扫黑工作中来。
       凡为过往,皆为序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忘吾之初心,慎终之如始。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新的一年,他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在奔跑中奋力逐梦,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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