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定陶区纪委监委-刘建国

发布时间:2020-12-25

        我叫刘建国,是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的一名工作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深挖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等问题,积极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树立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我坚决拥护扫黑除恶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遵纪守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基础。
二、积极投身工作,严肃执纪问责。
       我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工作中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任劳任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2人,均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1人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村支书高某某参加赌博团伙,多次参与赌博并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充当“保护伞”,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公安机关侦破该案后,我积极跟进该案件,对高某某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取证工作量较大,我不怕辛苦,加班加点,找到所有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因为高某某担任其所在行政村的村支书多年,在周边有较大的影响力,许多知情人不敢或者不愿意作证,我便冒着酷暑深入群众,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积极做知情群众的工作,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最终让广大群众打消了顾虑,积极站出来作证,使该案的证据得以及时固定,使高某某的违纪事实得以认定,最终给予了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打掉了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净化了乡村风气,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沟通联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我积极与政法机关协调沟通,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对政法机关正在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认真排查、精心研判,做到同步侦办、综合治理、集中打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同时逐案筛查,深挖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刘某举伙同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经预谋后通过“仙人跳”方式抢劫、敲诈勒索他人钱财,作案十余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侦查过程中,我积极跟进该案件,每月定期与办案民警沟通联系,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同时积极摸排是否有党员干部涉案,以及案件背后是否有“保护伞”存在。通过积极跟进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能够及时发现“保护伞”,对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四、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办事。
       我在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能够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坚持深入所联系乡镇、村居,深入群众,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向群众宣传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群众对涉黑涉恶问题的意见建议,积极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清除群众中的害群之马。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我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够自觉抑制不正之风,不接受他人吃请,不接受礼品钱财,不办金钱案、人情案,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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