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菏泽市扫黑办、开发区扫黑办联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6月2日,菏泽市扫黑办联合开发区扫黑办到开发区长城路小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宣传活动以开展知识讲座、播放普法课件、发放宣传折页的形式开展。市扫黑办工作人员李燕灵,通过展示生动普法课件反有组织犯罪法(少年的你,远离黑恶势力),从四个方面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黑恶势力?”、“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否与未成年人有关?”、“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保护未成年人作的专门的规定有哪些?”、“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如何避免成为黑恶势力发展的对象呢?”以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进行普法说法。

  通过观看视频片段《误入歧途的孩子》教会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应如何预防犯罪?帮助同学们掌握抵制、远离、纠正不良行为的方法,劝导同学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保护自身安全。

  扫黑办工作人员向同学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图册,同学们认真学习,讲座中穿插互动问答,引导同学们进一步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认识和理解,课堂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同学们被生动的案例、精彩的演讲所吸引,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当遭遇伤害和校园欺凌事件后,一定不能慌,要马上、勇敢地跟老师、家长、警察叔叔反映情况,法律一定会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

  同学们以一首《孤勇者》结束了今天的讲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愿祖国的花朵在法律呵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通过进校园活动,起到了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 上一篇:菏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 下一篇:什么是黑社会组织?什么是黑恶势力?《法润历下》为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事业单位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菏泽市扫黑除恶网上主题展览馆 © 2021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11楼     ICP编号:鲁ICP备19035469号-3 技术支持:千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