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单县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2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增进群众对该法的了解,增强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在该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单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造宣传氛围

利用院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向干警、来访人员及当事人普及有关知识,在院内打造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前沿阵地”。

组织干警到公园、沿街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检察官在提审时,向犯罪嫌疑人发放宣传页,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告知黑恶势力的犯罪表现与举报途径,鼓励引导在押人员积极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犯罪与保护伞等相关线索,争取立功表现,早日与家人团聚开始新的生活。

通过此次宣传,让《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增强了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

单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工作实际,持续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频次,深入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建设扫黑除恶主题公园,做到全民知晓、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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