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定陶区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26

4月26日,定陶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刚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程波,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局长许雪峰出席会议,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部分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精神,分析了我区当前扫黑除恶的形势,研究了部分线索案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全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思想认识上要再重视。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中央、省委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全面落实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部署要求,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分解任务、全面摸排、精准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让黑恶势力在各行各业无处生根。要仔细梳理全国扫黑办提出的第三批常态化扫黑除恶特派督导问题,加大自我检视,加强查漏补缺,加快问题整改,切实增强督导工作实效。二是办案质效要再提升。要高度重视全国、全省重点督办案件,决不能“一审了之”、“一判了之”。要强化工作补短板,分析研判新变化、新形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强化线索串并排查,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办案水平。要围绕开庭审理、宣判、执行等主要环节,专门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防止舆情事件的发生。三是宣传引导要再加强。要进一步落实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知晓率。要将宣传贯3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的法治后盾,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要把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巩固斗争成果,推进长效治理的关键,既全面覆盖、又聚焦重点,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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