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5日下午,牡丹区政法委在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本次学习由政治处主任傅资源领学,机关全体参加。
本次学习采取诵读条文、亮点总结的方式,从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方面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学习中,区政法委党员干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学以致用,坚持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