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菏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发布时间:2021-10-09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菏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提请市民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菏泽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菏泽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细则》等十几个重要纲领性文件,认真排查涉黑线索,全面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2019年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被评为2018-2020年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我们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是以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严把“两委”干部入口关,将涉黑、涉恶、“村霸”分子排除在外。
       三年来,我们主抓了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主要承办科室,代表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全市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严格人选标准条件;结合菏泽实际,研究制定了“不得”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人员的13种情形和“不宜”提名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12种情形,指导县、乡换届办,通过县、乡资格联审,共审核“不得”情形人员535人,“不宜”情形人员1362人,将涉黑、涉恶、“村霸”等分子排除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之外。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或候选人资格、给予党纪处分16人,对4起违反程序的选举进行了推倒重选,因涉及“村霸”已免除8名村委会干部的职务。同时,在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中对出缺村主任的情况进行统计,并要求县区指导乡镇(街道)组织补选工作,选好配齐班子成员。
       二是大力推进行业清源行动,提高民政行业战斗力。
       对照《菏泽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相关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行业清源”行动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职能定位,坚持“滚动式排查、常态化整治”思路,聚焦村民自治领域,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治理”整治工作,深入落实民政部门在基层政权的监管责任。要求各县区在梳理既往工作及留存问题的基础上,对相关情况进行周统计、周汇报。2020年民政部门在乡村治理行业的“三书一函”总数量为0,自扫黑除恶行动以来,组织各县区开展专项治理总次数78次,堵塞管理漏洞47个,完善措施51条,建立制度共计54条。
       三是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工作,净化扫黑除恶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指导各县区及时、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组织全市民政系统通过县区、乡镇指导村级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截止2020年,我市发现村务公开内容不全面问题的行政村174个,发现村务公开不及时问题的行政村161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新建、修缮村务公开栏的行政村1915个;此外,创新村务公开形式的行政村386个。2020年,共评出市级优秀村规民约69个、市级优秀居民公约39个,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居)自治、净化扫黑除恶环境等方面的正向约束和引导作用,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四是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
       根据市扫黑办《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要求,市民政局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提请市民政局制定了《菏泽市民政局关于在民政领域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在全市民政领域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集中在村民自治、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进行深层次、无缝隙排查,着力推动目前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高效核查办理,确保尽快实现“见底清零”的任务目标,着力优化民政工作发展环境,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同时,在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线索核查工作。2018年,对省公安厅转办市公安局的9件线索,市公安局同步抄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及时将线索抄送至有关县区,并要求县区民政局派专人配合公安机机关搞好联合核查,提高了线索核查速度,增强了办案效果,为扫黑除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菏泽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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