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郓城县公安局先进集体宣传材料

发布时间:2021-10-09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在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郓城县公安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彻底摸排、细致核查、全力侦办,成功打掉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起,恶势力集团7起,恶势力团伙53起,刑事拘留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35人,逮捕260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045亿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不断上升。
       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确保责任落实。我局紧紧围绕三年专项斗争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在菏泽战役“攻坚战”期间,专业队深挖彻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成功破获打掉了以吴延超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以郁勇为首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两个团伙地成功摧毁,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我局主动摸排发现线索,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派出所开展滚动排查,各警种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扫黑专业队进行专门核查。建立最精准的深度打击机制,对市局督办转办、县扫黑办交办、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建档调查、分条派送,做到每条线索均有结果,实名举报均有反馈。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原则,对发生的现行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在街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贩卖毒品等九类案件,始终坚持“快反应、快处置”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清查、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中小旅馆、洗浴场所、棋牌室、大型农集贸场所、演出放映场所等行业场所的治安清查力度。建立最严密的组织协调机制,与纪委监委的双向移交,与检法部门的案件会诊,与重点行业系统的情报互通。建立最严格的奖惩督导机制,即时表彰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机制,成功调动了民警的积极主动性,加快了工作效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安定,全县人民对公安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着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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