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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人民法院-张红

发布时间:2020-12-25
        张红,女,中共党员,1974年2月21日出生,现任东明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2019年,东明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以被告人王某锐为首,张某勤、李某胜、韩某伟、海某震、范某生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六被告人在2014年7、8月至2018年1月间,多次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组织部分小区业主采取拉横幅的方式,围堵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北路北城国际小区售楼部,以威胁、要挟等手段向开发商强拿硬要、勒索财物、阻挠开发商、物业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小区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由院长蓝涛亲自担任审判长,张红协助审判长蓝涛对案卷及物证进行了细致的审查,由于案卷较多,每天加班加点阅卷,细抠证据材料,梳理其间的关系,对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并制订出缜密的庭审方案,保障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该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作用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判决,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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