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政法
菏泽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鄄城县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9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群众运用法律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开展。5月19日上午,鄄城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古泉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宣传队、出动宣传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还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王雷同志参加活动并主持集中宣传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王雷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成果。号召,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共同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鄄城,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政法力量。

  启动仪式后,王雷带领宣传队,走进公园、走向街头、走入商户向群众发放宣传单,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宣讲我县取得的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流动宣传车队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录音在城区内循环宣传。活动现场,专门组织人员征求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建议。

  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县人大代表发表了在充分肯定了我县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基础上,表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平安鄄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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